发布时间:2024-09-28 来源:公告
9月25日,信利国际发布公告,宣布终止与AMOLED合资协议的相关安排。
公告称,自订立AMOLED合资协议后,本公司一直就股东协议与AMOLED合资协议其他订约方讨论,该协议将于达成(或豁免)若干条件后生效及具有法律约束力,并须待股东于尚未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。经考虑市场情况的变化,并鉴于自签订AMOLED合资协议以来已经过一段长时间,于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三日,订约方订立终止协议以终止AMOLED合资协议。订约方已解除其于AMOLED合资协议中的所有权利、义务及承诺。任何一方均无就终止AMOLED合资协议支付或应付任何终止费用或其他赔偿。董事会认为终止AMOLED合资协议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最佳利益,且对本公司业务及营运并无不利影响。经查询,根据信利国际于2017年7月14日公告所披露,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信利电子与眉山市人民政府、仁寿县人民政府及仁寿产投订立AMOLED合资协议,合资公司总投资额人民币279亿元,作为第6代AMOLED项目公司。AMOLED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0亿元,其中信利电子出资人民币20亿元,占13.3%股权,仁寿产投(及指定投资者)出资人民币130亿元,占86.7%股权。